关于做好评选2016年校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工作的通知
按照《杭州师范大学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选办法》(杭师大研〔2014〕17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提高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现开展我校2016年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参评对象为2016年度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并获得我校硕士学位者。国服学院推荐名额为1名。
二、参评条件
参评的研究生学位论文,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论文选题具有本学科的前沿性,有重要的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
(二)论文材料翔实,推理严密,在理论和方法上有创新,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
(三)学位论文评审结果均为良好及以上;
(四)学位论文答辩成绩为优秀;
(五)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原则上应以杭州师范大学为第一单位、以第一作者身份(若是第二作者,则第一作者必须是导师)在核心刊物上至少发表过一篇与学位论文研究内容相关的论文。
三、评选时间及程序
(一)评选程序和时间
1.本人申请。论文作者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填写《杭州师范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申请表》,提交参评论文和相关佐证材料,截止时间6月1日。
2.学院初审推荐。经导师推荐,各学院根据优秀学位论文评选标准和推荐比例组织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进行评审,并将推荐名单及《杭州师范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申请表》报研究生处。
3.公示。研究生处负责组织专家审核并将结果在全校内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
4.公布。拟获奖论文名单公示结束后,如无异议,报学校批准,确定并公布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名单。
(二)报送材料
1.学位论文一本;
2.《杭州师范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申请表》一式两份;
3.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一份。
4.推荐研究生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汇总表.xls
(三)联系人和方式
联系人:洪老师,电话:288668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