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国际服务工程学院期末课程考核有关说明
一、课程考核管理中的几个问题
1.适用范围
本学院开设的所有通识课和专业课(包括专业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
2.考核类型
课程考核分两类:一是考试,二是考查。专业选修课、通识课均为考查课。
必修课中考试课或考查课查看: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内课程的“周学时”或“学分”,凡数字旁有“*”标记的为考试课,没有“*”的为考查课。
3.命题审批
1)审批材料准备
课程负责人(命题教师)需事先填写命题审批单、命题内容(卷面考核为A、B卷;非卷面考核的提交考核名称与主要内容)及相应的评分标准。
2)主要审批内容
系部负责人在审批时,应检查材料是否齐备,重点审查的内容为:①采用的考核方式、②考核内容(包括覆盖面、题型、题量、重复率)、③评分标准。
考试一般采用闭卷笔试形式,允许结合课堂教学改革采用其他形式的考核方式。
3)审批表选择
命题审批表分两种:一是卷面考核命题审批表,另一是非卷面考核命题审批表。各课程依照拟采取的考核方式选择相应的审批表。
4.试卷付印
卷面考试课程应提前一周完成试卷付印与分封工作。
命题经审批后,由课程负责人(命题教师)到教学部凭命题审批表领取文印单去文印室打印,每份试卷需保证必要的余量以备用。
5.试卷管理
试卷付印后,由课程负责人(命题教师)清点份数并按考场封装后交教学部专人保管。同时,根据学校考试条例需将A、B卷及相应评分标准的电子稿交给教学部管理人员。
6.领卷要求
开考当日,主、副监考教师应提前40分钟到考务办恕园1-702会议室领卷,检查试卷袋的完整性,做好领卷登记;巡考人员进行考前动员和情况通报。
8.阅卷要求
各课程应按规定和规范进行阅卷,尤其是教考分离课程需进行流水操作,并填写好阅卷登记表。各课程须在考核结束后的三天内完成阅卷、成绩录入系统、填写好对应的课程考核质量分析表(分卷面和非卷面两种,并以期末考核成绩为准进行分析)。
9.回卷要求
期末考试回卷工作必须在当学期放假前完成,回卷时应交材料:①阅卷情况登记表、②试卷和答卷(非卷面考核的小论文、报告、机考或音频数据光盘)、③成绩单(一式2份)、④质量分析表、⑤试卷自查表。
10.材料装订
卷面考试的回卷材料时应按照“试卷装订流程”由任课教师按教学班进行装订。非卷面考核课程无需装订,只要将有关材料(如小论文、报告、机考或音频数据光盘)按序整理后装进材料袋即可。
回卷材料必须不漏不缺,确保完整有序,经教学部验收后保存资料室。
二、关于监考安排
1.监考人员
主监考教师由专业课教师担任,任课教师应参加该门课的监考。
教师监考次数由相应学期考试场次总数来确定,实行浮动制。教师监考场次多或少将在学年的两个学期间进行平衡。
引进的高端人才不担任监考,行政人员(不含教辅人员)原则上不监考,院领导安排巡考工作。
每学期教师监考场次数由教学部负责统计登记。
2.监考人员调换
期末监考一旦排定原则上不得更换,一般情况下不予请假(包括一般性的学术活动或个人非重大时间),若确有特殊原因或上级部门的重要会议等需要请假的需自行寻找本院其他老师替换,并由请假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双方签名并经审批同意后交教学部备案,以保证考试的顺利进行。
3. 监考注意事项:
提前40分钟到考务办(1-702)领取考试材料,并到考试教室进行清场,布置考场。
学生凭学生证和身份证(校园一卡通无效)入场,宣读考场规则,考前10分钟发卷,开考30分钟后迟到学生不得入场考试。
监考人员务必遵守监考守则,积极预防学生考试作弊行为,按时填写考场情况登记表,有作弊的还需填写“考场异常情况登记表”。
考试结束应清点试卷份数,必须先将考务袋(含考场情况登记表、考场异常情况登记表)交给教学部。
三、考后事项:
1. 批阅试卷 (一律采用百分制评分标准)
2. 提交成绩 (个人登录密码、课程密码若遗忘的请询问教学部)
3. 交回试卷(寒暑假放假前务必回卷!)
A. 依次排序装订以下材料:
² 命题审定表
² 成绩单(签名)2份,其中1份和试卷一起装订
² 空白卷(A卷)
² 答案和评分标准
² 试卷质量分析表(考试课2份、考查课1份)
² 阅卷情况登记表
² 试卷自查表
以上各类用表和模板请在学院网站“人才教育\本科教育、教学用表”下载。
B. 装订封皮上填写试卷信息(如课程名、学期、教学班名称)
杭州国际服务工程学院教学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