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属高校第二届科技成果推介会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报告精神,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加强对中小企业创新的支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倡导创新文化,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结合《杭州市属高校产学对接工作实施意见》(杭政办函〔2014〕56号)精神,推动产学研合作深入开展,提升高校创新创业人才培养质量,促进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对接企业科技需求,更好地服务杭州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经研究,决定举办杭州市属高校第二届科技成果推介会。特制定本方案:
一、时间地点
时间:2017年11月30日(暂定)
地点:浙江大学城市学院
二、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杭州市教育局、杭州市国资委、杭州市经信委、杭州市科委。
承办单位:浙江大学城市学院
三、推介会主要内容
总结杭州市属高校产学对接工作的经验和做法,梳理近三年市属高校有效的科研成果并向企业推介转化。
1.高校创业平台推介。包括大学科技园、创业园等。
2. 高校创新团队推介。包括杭州市属高校优秀创新团队等。
3. 高校科技成果推介。包括市属高校师生科技成果——专利、技术、创业项目介绍。
4.高校产学对接工程(技能名师、示范性职工培训中心、特需专业、校企共建实习实践基地、中高级衔接、教师进企服务)总结与表彰。
5.风投机构、产学对接平台介绍。
6.高校科技成果与企业、风投机构对接洽谈。
7.成果转化、产学研合作项目、产学研合作平台(如企业研究院、行业联盟中心、产品研发中心)签约。
四、推介会主要工作要求
2. 高校创新团队推介,PPT介绍及制作展板1块。
3.《杭州市属高校科技成果汇编(2017年)》。由各市属高校负责推荐优秀科技成果,杭州师范大学和浙江大学城市学院至少推荐50项,杭师大钱江学院、各高职院校至少10项(附件2、3、4)。各高校至少确定1个项目作为重点推荐项目,并制作PPT和展板(1块)进行展示;如有科技成果样品或实物,请同时提供。
4.产学对接工程总结展板。技能名师工作室(30块)、示范性职工培训中心(10块)、特需专业(15块)、校企共建实习实践基地(20块)、中高职衔接师范专业(10块)(附件5),由各市属高校负责提供。
5.市科委联系风投机构、科技中介机构介绍展板(每家企业1块,共5块)(附件5),由市科委负责提供。市属高校联系的风投机构、科技中介机构介绍展板(每家企业1块),由市属高校提供。
6.成果转化、产学研合作平台签约协议及清单,由各高校提供(附件8、9)。
7.《科技成果转化相关政策汇编》,由浙江大学城市学院编印,杭州市科委负责内容把关。
8.《推介会指南》(包括日程安排、参会单位信息及联系方式等)。由浙江大学城市学院负责编印。
五、参加人员
邀请市领导莅临指导。由市教育局负责落实。
市教育局、市国资委、市经信委、市科委领导及相关处室负责人。由市教育局负责落实。
杭州市各区、县(市)科技局负责人。由市科委负责通知。
市属高校领导,科研处及产学合作处负责人、联系人,部分科技成果负责人(具体人数另行通知)。由各市属高校负责落实。
市属国企及相关企业代表。市国资委落实市属国企10家,市经信委落实需求企业15家,市科委落实需求企业15家,每所市属高校各落实合作企业10家。
风投机构、科技中介机构代表。由市科委落实5家,杭州师范大学和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各落实1家。
六、时间安排
1.请各市属高校于11月10日前完成科技成果推荐工作; 11月20日前完成重点推荐高校创新团队、科技成果展板展示PPT,产学研对接工作总结展板,重点推介科技成果展板,风投机构、科技中介机构展板,高校创业平台展板和参加人员确定工作。
2.请市国资委、市经信委、市科委和各市属高校落实好参会企业,11月20日前完成;(附件6、7)
3.请市科委落实好参会风投机构、科技中介机构,11月20日前完成并确定1家机构作工作介绍;(附件7)
4.请各市属高校落实至少1项可转化成果(其中杭州师范大学和浙江大学城市学院2-3项),杭州师范大学和浙江大学城市学院至少1项校企共建产学研合作平台;协议电子版与名单于11月20日前报送。(附件8)
5.请浙江大学城市学院负责做好成果汇编、各类展板制作,并落实各项会务工作。
请各单位根据创新创业国家战略的要求,高度重视,齐心协力,落实各项工作任务,成功举办好本次科技成果推介会。
推介会相关材料接收人:浙江大学城市学院科研部 胡小波,电话:88285766,手机:13758194905,邮箱zucckyb@126.com。
微信群: ,QQ群号:(211589108)
市教育局高教处联系人:郑冉霞,电话:87023752。
2017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