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第三批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的通知【浙高课管函〔2018〕6号】(后附申报书)
时间:2018-11-13 09:51:52 文章来源 :教学 浏览量:8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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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高课管函〔2018〕6号 关于组织开展第三批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的通知(后附建设标准、申报书)
申报书:浙江省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申报书
浙江省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共享联盟
浙江省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管理中心
浙高课管函〔2018〕6号
关于组织开展第三批省级精品在线开放
课程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各高等学校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实施高等教育强省战略,加快提高课程质量,促进优质在线开放课程建设与应用,推进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学分认定和转换,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加快推进普通高校“互联网+教学”的指导意见》(浙教高教〔2018〕102号)、《关于推进高等学校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学分认定和转换工作的实施》(浙教高教〔2018〕103号)和《关于组织开展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工作的通知》(浙教办高教〔2015〕95号),决定组织开展第三批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和任务
鼓励高校和高等学校各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简称“教指委”),分层分类推进优势特色学科专业的在线开放课程群建设与应用。鼓励跨校共建优质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创新创业类课程,实现课程共享和学分互认。到2020年建设好一批基于省“一流学科”和优势特色专业的优质在线开放课程,切实提高浙江省高等教育在线开放课程建设水平。
各教指委要认真研究本学科专业教育的发展趋势,准确把握各高校的学科专业建设水平,有针对性地制定在线开放课程建设计划,指导高校开展基于省“一流学科”和优势特色专业的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工作,避免重复建设。高校要认真研究谋划本校优势特色专业的在线开放课程建设,注重课程建设的差异化和特色化。
高校是在线开放课程建设与应用的责任主体,要建立在线开放课程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提高在线开放课程建设水平,强化课程应用,推广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混合式教学,加强在线开放课程教学过程运行监管,推动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学分认定和转换。
二、推荐课程类型和名额
1.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课;
2.受众面广量大的公共课(公共基础课);
3.各高校有特色的学科基础课和专业核心课;
4.创新创业类课程。
每个教指委推荐3-5门,各高校推荐2-3门(基于省“一流学科”所属专业和省优势特色专业建设的课程可增加2-3门),其中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课、公共课和学科基础类课程不少于三分之二。各课程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标准》(试行)要求,严把课程意识形态,确保建设质量。
三、建设程序和时间
各教指委研究制定本学科专业在线开放课程建设选题,及时发布和公示,组织高校申报,协同开展选题课程建设工作,原则上一门课程至少需要3所(含)以上学校参与建设。各高校单独申报课程须提供学校教学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对课程的评价意见。
请申报高校和教指委于2019年1月5日前,将附件3电子版、附件2加盖公章的PDF版发送至浙江省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管理中心邮箱zjooc@zjtvu.edu.cn。
2019年6月20日前,申报建设课程需在“浙江省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共享平台”上线运行。2020年,省教育厅将根据课程建设与应用情况开展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的认定工作,课程在认定前需完成一个完整教学周期的教学活动。
各高校和教指委负责课程建设及应用的监督与管理,积极推动课程的跨校共享和学分互认工作。
四、联系方式
浙江省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管理中心
联系人:王雪、邵阳博
联系电话:0571-89913032
邮箱:zjooc@zjtvu.edu.cn
地址:杭州市教工路42号。
附件: 1.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标准(试行)
2.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申报书
3.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推荐汇总表
浙江省高等学校 浙江省高等学校
在线开放课程共享联盟 在线开放课程管理中心(代章)
2018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