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服院关于2018级专业分流及确认实施方案
杭州师范大学 国际服务工程 学院专业分流及确认实施方案
专业分流及确认工作小组 | |||
姓 名 | 职 称 | 职 务 | |
组 长 | 谢琪 | 教授 | 院长、专业负责人 |
周春儿 | 研究员 | 书记 | |
组 员 | 李秀梅 | 教授 | 副院长 |
杨学勇 | 讲师 | 副书记 | |
杨欢耸 | 教授 | 副院长 | |
姚茂群 | 教授 | 专业负责人 | |
盛伟国 | 教授 | 系主任 | |
王奔 | 教授 | 系主任、总支书记、 专业负责人 | |
单振宇 | 副教授 | 总支书记 | |
潘云翔 | 助理研究员 | 教务科长 | |
一、专业分流及确认实施细则 (一)专业分流各专业人数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师范):35人(含省外按专业招入和本省师资定向人数14人)。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非师范):不限制人数(含外省按专业招生人数34人)。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金融方向):不限制人数(含外省按专业招入人数10人)。 软件工程专业:不限制人数(含外省按专业招入人数32人)。 物联网工程专业:不限制人数(含外省按专业招入人数12人)。 (二)专业分流志愿填报 经教务处审核同意分流方案后,按有关要求在专业分流前,学生开始填报专业志愿,志愿填报只进行一轮。第一志愿若报师范(师范默认第一志愿)的,还需同时填报第二志愿;如果第一志愿不报师范的,只需填报一个志愿。 (三)专业分流报名条件 按专业招生(含专业委培)的学生不在分流范围之内,按原招生录取专业直接归到对应专业班级。 计算机师范专业:大一第一学期成绩绩点在年级前5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非师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金融方向)、软件工程、物联网工程专业不设报名条件。 (四)专业分流录取条件 1.计算机师范专业 (1)按下列三部分成绩的加和总成绩P排序。 ①学业成绩A:第一学期所有必修课程成绩总分,按满分100折算。 | |||
②面试成绩B:由学院分管领导、专业负责人、系主任、总支书记、教学督导和教师代表等7-9人组成面试专家组现场打分,按百分制平均分计算。 ③高考总成绩C:语数外三门课总成绩,按满分100分折算。 计算公式:P = 70%A+20%B+10%C (2)总成绩P相同时,依次比较程序设计基础、程序设计基础实验、高数成绩、语数外高考成绩,成绩高者排序在前。 2.其它专业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非师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金融方向)、软件工程专业、物联网工程专业分流按学校规定执行。 专业分流工作流程 1.学院会议动员。 2.学生报名。 3.学生学业成绩统计、排序。 4.组织面试。 5.统计各专业最终成绩排序(为录取师范专业做准备),初步确定各专业分流名单。 6.领导小组初审各专业分流名单。 7.分流结果公示。 8.领导小组终审并通过各专业分流名单。 9.专业分流名单上报教务处。
二、师范专业选拔细则 明确师范专业规模数(按照《2018级师范专业建议人数》)、时间安排、选拔方式、组织程序等
师范专业规模数: 计算机师范专业:35人(含省外按专业招入和本省师资定向人数14人)。 时间安排: 1.3月12日前,制定计算机师范专业选拔方案,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后予以公布,并交学校教务处备案;组织教师做好宣传动员和专业指导工作,使学生了解各专业情况,及时解答学生关于专业分流的疑问,指导学生科学、理性的选择专业。 2.3月13日-3月15日,学生填写《杭州师范大学2017级学生专业分流及确认申请表》交学院教务科。 3.3月18日-3月27日,学院完成专业分流和师范生选拔,并根据每个专业最终确定的人数重新编班,将专业分流及确认汇总名单(附件4)公示(不少于三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交教务处教务科;学生人数少于5人的专业,学院需组织该部分学生重新选择其他专业。 4. 4月1日之后,教务处汇总各学院专业分流及确认学生名单,经审核、公示后发文。 师范方向选拔方式和组织程序: (1)按下列三部分成绩的加和总成绩P排序。 ①学业成绩A:第一学期所有必修课程成绩总分,按满分100折算。按满分100分分别折算。 ②面试成绩B:由学院分管领导、专业负责人、系主任、教学督导和教师代表等7-9人组成面试专家组现场打分。按百分制平均分计算。 ③高考总成绩C:语数外三门课总成绩,按满分100分折算。 计算公式:P = 70%A+20%B+10%C (2)总成绩P相同时,依次比较程序设计基础、程序设计基础实验、高等数学、语数外高考成绩,成绩高者排序在前。 通知与申请表:2018级专业分流及确认实施方案--【国服院】上报 |